年3月1日,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建国故意杀人一案并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建国死刑,剥夺*治权利终身。
来源于网络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建国,男,年4月生,系红河州红河县阿扎河乡洛孟村委会洛玛村村民,小学文化。年2月5日,红河县石头寨乡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在该乡么索村委会通往阿扎河乡洛孟村委会之间名为“咪卡”的地方设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卡点实施道路管控和限行。2月6日18时20分许,马建国驾驶车牌号为云GPN的小型面包车载人行至该卡点时,同行村民马克龙(另案处理)下车搬除路障,并不服从卡点工作人员的管理。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马建国因对卡点工作人员张贵周持手机拍摄取证的行为不满,遂用随身携带的1把折叠刀朝张贵周胸腹部连续捅刺,又向前来劝阻的卡点工作队员李国民腹部进行捅刺,造成张贵周、李国民二人死亡。张贵周系红河县财*局下派的扶贫干部,李国民系红河县石头寨乡干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建国在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无视国家法律,无视疫情防控秩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马建国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马建国虽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但其在疫情期间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两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疫情期间,我们为什么不能听从国家的号召呢?为什么不能配合工作在一线上的人群呢?你们在家宅的时候,他们却在外边为你们站岗,就是为了守护好你们的家园。配合一下就那么难么?
就在26日,姚明来到北京东城区的一处创意园区,由于近日出于防疫考虑,园区制定了相应的进出规定,姚明当天并没有满足规定的相关要求,因此保安并没有让他进入园区。据保安王师傅说:“我认识姚明,但我没办法确认一个人有没有感染,我就觉得按规定走就行了。但他当时给我的信息是外语,我看不懂,就汇报给了领导。他要是符合规定,我肯定就让他进去了。”而姚明最终只能转身离去。
来源于网络姚明作为公众人物都能如此的配合,我们为什么不能呢?疫情期间的秩序对我们来说可能是一道“枷锁”,但也正是这道“枷锁”为我们的安全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所以,为了我们的安全,我们更应该去遵守秩序,而不是无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