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弥勒市在乡村大舞台举行民族团结活动月暨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签订仪式。弥勒市各部门领导、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各族各界代表共计人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弥勒彝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鹏辉宣读了《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号召全市各族人民共同遵守。各族各界代表认真学习并签订《公约》,同时,郑重承诺,将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弥勒稳定大局上来,共同谱写“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崭新篇章。
据悉,一直以来,弥勒市始终坚持“民族工作无小事”,围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先后制定下发了《弥勒市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市建设规划》《弥勒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稳定示范市实施意见》《弥勒市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实施办法》《弥勒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稳定示范市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投入民族专项资金.22万元,共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29个,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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