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地类案件行*非诉执行的检察监督
张雪情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
摘要:违法占地类案件行*非诉执行是行*执行体系的重点和难点,该领域的检察监督经验对完善行*非诉执行的检察监督制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基于违法占地类案件行*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实践,制定检察监督规则应当基于行*非诉执行的流程和问题点,尊重事物本质和坚持问题导向,从行*机关是否申请,法院是否受理、裁定准否执行、谁来执行、是否执行、执行是否合法等环节入手,搭建相应的行*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指导规则体系。另外,在明确指导规则的基础上,做好相关检察监督工作还应该从源头广辟监督渠道,拓展依职权监督;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穿透式”监督;破解裁执分离难题,助力推动立法;多管齐下,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关键词:违法占地行*非诉执行行*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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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非诉执行,是指行*相对人对行*机关作出的行*决定,在行*复议或行*诉讼期限届满之后,不履行确定的义务,不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此实现行*决定所确定的义务。
近年来,大多数基层法院受行*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改革的影响,行*非诉案件数占比加大。而违法占地领域的行*非诉执行问题,因为牵涉*策因素、多元利益权衡、执行体制改革、执法能力等问题,也一直是行*非诉执行的重点和难点。逐年增长的案件量,无论是对行*机关的行*管理执法水平,还是对人民法院的裁判水平而言,都是一种检验。对于“四大检察”之一的“行*检察”监督,既是机遇更是挑战。做好此项工作,回应“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监督法院和督促行*机关依法履职,对于维护法律秩序、公共利益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违法占地类案件行*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地方实践
(一)检察监督程序的启动
年3月至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行*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期间,云南省检察机关共计受理行*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件,受理领域涵盖了人民群众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