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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18 1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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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有关要求和决策部署,为加强基础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红河州年面向全国优秀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方式
  年红河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专项招聘人数名。其中:幼儿园名、小学名、初中名、普通高中名、新建改扩建高中名、特殊教育学校24名。招聘任务分学段下达到县市,招聘完成后由县级教育行*部门按照均衡配置需求再安排到具体学校。
  三、招聘对象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招聘。
  四、招聘*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策。为用足用好现有*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策支持:
  (一)应聘教师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方式,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聘用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方式专项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学校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学校招聘硕士毕业生;
  3.各级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的博士毕业生。
  (三)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四)按各地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一次性发放元,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执行。
  (五)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及以下基础教育学校的人员,其人事关系放在县市教育行*部门统一管理。
  (六)聘用人员可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幼儿园、小学、初中应具备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应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纪、*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六、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红河州年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
  报名时间: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3.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缴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50元(共1科)。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无需缴纳费用。
  (四)资格审核
  由州县(市)两级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需进行笔试岗位且按规定完成报名的考生于年6月10日9:00—12日18:00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
  七、考试
  (一)笔试
  按照专项招聘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必须设置成绩合格线。
  1.笔试时间: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3.笔试说明。详见《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附件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须进行云南健康申报(
  5.违规违纪处理。考试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年6月17日,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
  (二)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年6月20—21日。
  2.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州县(市)两级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从本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分。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人选。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县级教育行*部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关于专项招聘*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联系咨询电话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
  开远市教育体育局:-7121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建水县教育体育局:-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屏边县教育体育局:-
  元阳县教育体育局:-
  金平县教育体育局:-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监督-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公告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红河州年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年5月22日长按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红河州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名。
  一、岗位及人数
  红河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名,其中:公共卫生机构增加编制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乡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名。具体岗位详见《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6月)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策,为用足用好现有*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策支持:
  (一)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方式专项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硕士毕业生。
  3.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博士毕业生。
  (三)麻醉、妇产、儿科等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四)按我州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一次性发放元。具体发放事项及有关要求按照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卫生健康行*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市卫生健康行*部门统筹管理。
  (六)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四、报名
  (一)报考岗位查询
  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
  2.网上报名时间: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3.网上报名流程: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4.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年6月2日9:00—6月5日24:00。对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上传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5.网上缴费时间:年6月2日9:00—6月6日9:00。
  6.缴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元(50元/科,共2科)。
  7.通过审核并网上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年6月10日9:00至年6月12日18:00期间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
  8.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
  (3)年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上述相关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并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留学一
  年及以上者,报名时可不受外语成绩限制)。
  (5)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须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8)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和免笔试(具有博士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缴费,报名费将于网上审核结束后退回本人缴费账户。
  五、考试及资格审核
  (一)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分岗位进行,满分为分。根据岗位类别分为医学类岗位考试和非医学类岗位考试。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非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卫生管理水平和卫生职业能力素质。
  考试时间和地点: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成绩查询:以网上公示考试成绩时间为准。
  (二)现场资格审核
  根据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免笔试的人员不占其他人员1:2)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不设开考比例的麻醉、妇产、儿科除外),用人单位通知报考人员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
  2.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要求:
  《报名登记表》2份(考生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面试
  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面试,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免笔试的人员不占其他人员1:2的面试比例,面试满分为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考察
  综合成绩=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免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考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
  八、公示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工作纪律
  (一)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三)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按规定从严处罚。


  十、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网上报名时所签“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十一、本公告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电话
  -。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报名系统维护运行咨询
  —
  监督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中共云南省纪委派驻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
  —(红河州卫生健康人才管理中心)
  —(中共红河州纪委监委驻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附件:1.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2.红河州医疗卫生机构年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xls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5月22日长按
  来源:红河人才网没有你想要的岗位?快使用搜索功能试试吧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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