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红河州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红河州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警65名,其中,河口方向31名(河口边境管理大队23名、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8名)、金平方向34名(金平边境管理大队18名、金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16名)主要从事边境地区治安巡逻管控等辅助性工作。具体岗位如下:
(一)河口方向
1.河口边境管理大队所辖的河口城关、桥头、南溪、坝洒、瑶山、水上、新街、龙堡、老范寨边境派出所,以及新街、南溪边境检查站。
2.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所辖新店、老卡、坝洒分站。
(二)金平方向
1.金平边境管理大队所辖的金平城关、勐桥、马鞍底、金水河、勐拉、十里村、者米、普角、大寨边境派出所,蛮耗边境检查站。
2.金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所辖马鞍底、十里村、那发分站。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边境地区专职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红河边境管理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专职辅警的工资按每人每月元、“五险”按每人每月元的经费标准核定保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
3.具有高中或中专(特别偏远地区在人员缺编较大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至初中)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专职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及警务秘密;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1.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
2.在职民警配偶;
3.退役*人;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法类院校毕业生;
6.懂当地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毗邻国家语言文字;
7.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的理论和线路方针*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嫖娼、*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与境外人员有姻亲关系的;
11.近亲属因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处罚的;
1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20日至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
(1)蒙自报名点:红河边境管理支队(蒙自市天马路延长线北段)。联系人:杨警官,联系。
(2)河口报名点:河口边境管理大队(河口县小塘路1号,原“河口县公安边防大队”),联系人:周警官,联系-。
(3)金平报名点:金平边境管理大队(金平县环城南路20号,原“金平县公安边防大队”),联系人:伏警官,联系-。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时需提交《红河边境管理支队专职辅警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粘贴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一式一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征信报告、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无工作单位的不提供)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优先招聘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和笔试
报考人员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即进入面试和笔试,总分共计分,面试、笔试各占50%。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各报名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期间一并实施。
2.笔试。由各报名点自行组考,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治等。
(三)体检
1.体检时间:根据各报名点安排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制式服装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文身系淫秽暴力或非法组织标志等,不合格。体表瘢痕: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3.体检地点:由各报名点指定,统医院体检,体检完毕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体能测评
1.测评时间:根据各报名点安排实施。
2.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48号)进行评定,内容含10米×4往返跑、0米(女子米)跑、纵跳摸高等项目,测评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淘汰。
3.测评地点:由各报名点指定。
(五)考察*审
面试、笔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员进行考察*审,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遵纪守法、廉洁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录用公示
根据相关招聘程序的选拔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红河州公安局官方
(七)正式聘用
公示结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岗前培训
正式聘用的辅警,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参加岗前培训,未按时报到参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红河州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联系、。
监督单位:红河州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纪律检查委员会。
泸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年11月经泸西县人民*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城市土地、重点项目投融资建设、资本投资服务、承揽财*性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参与城市市*管理、房地产业等。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资产规模60亿元。现为充实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力量,推进人才优先战略,拟招聘公寓楼总经理1名、餐饮部经理1名、前厅客房部经理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人的原则;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4.坚持专业对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公寓楼总经理1名、餐饮部经理1名、前厅客房部经理1名
三、工作地点泸西高原足球训练基地公寓楼
四、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和身体健康;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良好;4.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5.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身体健康,符合体检健康标准。(二)资格条件公寓楼总经理:1.本科及以上学历,酒店管理及相关专业;2.具有三年以上星级酒店高层管理经验,熟悉酒店各项业务运作、管理及服务知识;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在对外沟通、协作方面具有较强的公关及营销能力;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对酒店有强烈的责任感。餐饮部经理:1.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三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3.掌握餐饮管理基本理论,熟悉烹饪、酒水、成本核算、预算控制、市场调研、制订价格等专业知识和餐饮服务接待礼仪;4.了解市场营销、营养卫生知识和国内外各地区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口味特点;5.有指挥控制和组织实施本部门工作、全面完成预算管理目标和成本核算经济分析的能力;6.有与其它部门协调工作,领导组织接待各种大型宴会与会议的能力。前厅客房部经理:1.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三年以上酒店前厅客房管理经验;3.熟悉酒店前台客房各项工作流程,并能认真的贯彻执行;4.能与酒店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完成宾客的服务需求;5.具有敏捷的思维,能应对突发事件;6.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良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五、招聘范围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六、招聘实施方法、步骤和内容(一)报名1.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年5月2日下午17:30分截止,逾期不再受理。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受理邮箱:lxctjt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个人信息登记表》。4.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科研、工作)成果及获奖励荣誉证书、从业经历证明以及能证明与岗位匹配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等,一经报名后资料概不退还。5.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资格初审1.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城投集团人力资源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资格复审及招录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城投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集团新招录人员面试方案组织面试。七、体检和*审考察按照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一)体检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行承担。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2.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将进入*审考察环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察对象进行*审考察,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八、薪酬福利待遇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面议。试用期满后人员薪酬按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现行薪酬制度标准执行。
九、招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