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策和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类型
1.学校代码和全称:、红河学院
2.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红河学院
4.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