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红河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及颁发证书
1.学校全称:红河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
3.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