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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8 1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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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正文

红河县人民*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按照《红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红河县开展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解决红河县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秩序混乱、停车难、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坚决查处交通违法、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占道经营、非法经营等行为;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交通组织,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率明显降低,交通设施明显改善,城区主干道、主要路口通行效率明显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营造安全、畅通、便民、有序的文明城市形象,现将红河县开展城市交通秩序及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开始,长期开展。

二、整治范围

红河县城区道路及城乡结合部、各乡镇(集镇)道路。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机动车在泊车位逆向停放、摩托车未停放至摩托车专用停车位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公交车、出租车不按规定停靠,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随意停放车辆、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指示等乱停乱放行为。

(三)重点整治无证照经营,沿街商铺、洗车场、流动商贩、夜市大排档等占道经营行为。

(四)重点整治用锥桶、纸箱、水泥桩等物品占用停车泊位行为。

(五)重点整治占道(人行道及人行道摩托车停车泊位内、车行道及车行道停车泊位内)销售及修理机动车辆行为。

四、法律责任

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红河县人民*府

年12月18日

编辑:木子李

审核:马永林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梦想红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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