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州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有效缓解各县(市)消防站执勤救援力量不足的问题,依据《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红河州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执勤岗位*府专职(合同制)消防员,主要承担全州13个县(市)消防中队(消防站)及支队战勤保障大队日常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年度招聘人数为81人,其中战斗员65人(其中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员6人),驾驶员16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博嗜好,无吸*史。
3.男性中国公民,退役*人、原国家消防员、红河州户籍人员、拥有专业技能、持A类驾证人员优先。
4.年龄18至35周岁(年3月1日至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5.具有初中(含)或同等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符合体检标准。
7.经集中培训后,体能和基本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8.支队指挥中心岗位招聘人员男女不限,22周岁至35周岁,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会使用OFFICE办公软件,掌握基础计算机知识,有较为熟练的打字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听懂本地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具备简单的英语口语交流能力,有报警台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时间
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每月休息8天(支队指挥中心岗位上班时间为24小时轮班制,采取“上一天休一天”)。
四、工作地点
通过岗前30天集中培训(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红河州消防支队统一分配至全州各县(市)消防中队工作,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地消防中队工作。
五、用工形式
红河州消防支队下辖的各县(市)消防大队直接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专职消防员实行准*事化管理。
六、工资和优待
1、工资由地方财*全额保障,工资待遇根据个人工作年限及现实表现予以分级定档,具体每月工资方案由当地用人消防大队根据当地*府财*保障情况具体制定(详情可询各地消防大队)。
2、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
3、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
4、择优选学驾驶。
5、工作满一年后,根据各用人单位的*策,享受每年一定天数的带薪休假和免费体检1次。根据值班需要,节假日参与执勤的,节后安排相应天数的调休。
6、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七、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红河州各县(市)消防大队负责报名、体检和初步考核工作,通过后由支队负责统一岗前培训、结业考核及人员的分配调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5月7日-年5月19日。
2、报名方式与地点: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两种。(现场报名地址与网上投递简历材料邮箱详见附件4)
3、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填写完整准确、提供纸质手写版《红河州*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制)报名登记表》一份,如实填写工作简历,本人在诚信承诺栏中签字,同时携带个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3张。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备案表的打印件。
④有A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需投递的材料:
①PDF格式的《红河州*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制)报名登记表》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卡、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各一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备案表的电子档一份)
④个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一份;
⑤有A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扫描件一份;
⑥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需提供退役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
以上材料需放到一个以参考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张三xxxxxxxxxxxxx)命名的文件夹里,压缩后再发送至邮箱。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各县(市)消防大队招聘负责人员通过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