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张白条,镇*府岂可认账不认还?
老宋在华县开了一家名为华州酒家的餐馆,因为离杏林镇*府比较近再加上口味不错,从97年开始,就成了杏林镇公务接待的定点饭店。到03年倒闭,共攒了148张白条,累计7万块钱。饭店垮了,可是白条上的钱却还是冰冷的数字,至今难以要回。这些账目,历经了三任镇长,他们都认账,但就是说*府没钱。(11月12日《羊城晚报》)
148张白条,张张都认;7万元欠款,分分不还。何故?答曰:没钱!镇*府这一说辞,于情于理于法显然说不通,无论债权人老宋,还是旁观的公众,都无法接受。
7万元是个什么概念?镇*府少了7万块钱,“太阳照常升起”;餐馆老板老宋差了7万块钱,就“一夜回到解放前”了。眼睁睁看着老宋苦苦挣扎在长达12年的讨债路上无以糊口,冷冰冰的就不只是那148张默默抗诉的白条,更是镇领导罔顾法律、漠视民生的态度和作风。或许可以这样说,148张白条,张张打在镇*府脸上,“掌掌打得比后妈还狠”。
白条从第1张积攒到第148张,镇*府三易其“长”。按照时间估算,在7万元所代表的珍馐中,现任镇长恐怕一口汤也没喝过。但干部可以新任,旧账不能勾销,无论谁当官,都有绝对义务把往日的“窟窿”堵上。在此,我并非想重奏“新官不理旧账”的老生之弹,而是非常想知道镇*府及其主要领导究竟安的什么心?是打算把148张白条留给下一任镇长解决,还是压根就想赖掉债权人老宋的活命钱?
当然,随着办公经费制度的严格和完善,镇*府在财务报销上已无往日风光的“自由裁量权”,这7万元或无法支取,或无法做账。但即便如此,欠债还钱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平头百姓尚且如此,遑论主*一方的镇*府。在我看来,即便是向县*府打请示求援,即便是“拆东墙补西墙”向县财*借款,也应该及时还上老宋这“和血和泪”的7万元。
*府官员下馆子打白条,行为本身就输了作风之理;再欠款不还,又丢了公权之信。一错再错的背后,既暗含权力的骄横,又渗透着“四风”的浊水。要杜绝这一现象,自然少不了公务接待规制、财务报销机制以及*风廉*建设的严格和规范。而眼下最应该做的,无疑是先把已经欠下的白条还完。
文/吴点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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