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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顺利开展,5月23日,我州召开红河州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会议,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社区矫正工作。州社区矫正委员会16家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州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州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杨洪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通报了近一年来全州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对《云南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进行了学习,对文件出台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杨洪宣读了《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红河州司法局内设机构加挂牌子的批复》,就红河州社区矫正管理局成立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杨洪强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意见》出台意义。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各参与单位特别是政法部门要围绕州委州政府建设平安红河、法治红河的要求,坚持以《社区矫正法》为基本遵循,切实将法律精神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要形成合力抓好《意见》落实。州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职能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级政府依法设置社区矫正机构,将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制定符合实际的经费保障标准,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建设,努力培养一批专业化的人才,打造一支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社区矫正队伍。三要确保《意见》发挥作用。参会的同志要增强“汇报好、学习好、落实好”的责任意识,按时按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意见》落实情况,全面助推我州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红河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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