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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红河向杨家河水库调水工程招标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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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红河向杨家河水库调水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眉县红河向杨家河水库调水工程已由宝鸡市水利局以宝市水办发[]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法人均为眉县江河湖库连通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资金及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人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眉县红河向杨家河水库调水工程招标依据宝鸡市水利局《关于眉县红河向杨家河水库调水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宝市水办发[]号),同意本工程划分为六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

施工Ⅰ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引水枢纽1处,铺设主管DEPE管道米(桩号K0+-K1+),管槽回填后绿化;新建主线闸阀井1座等附属构筑物。

施工Ⅱ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主管DEPE管道米(桩号K1+-K3+);新建该段主线闸阀井2座,放空井2座,排气井3座等附属构筑物。

施工Ⅲ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主管DEPE管道米(桩号K3+-K3+);新建1号隧道米(桩号K3+-K3+),隧道内铺设DEPE管道米;穿越山体定向钻孔米(桩号K4+-K4+),孔内拖管DEPE米;新建闸阀井1座,放空井1座,排气井1座等附属构筑物。

施工Ⅳ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主管DEPE管道米(桩号K3+-K4+);铺设陡坡段DN钢管米(桩号K4+-K4+);铺设4#支线管道米;新建主管线闸阀井2座;支线修建闸阀井2座,放空井1座等附属构筑物。

施工Ⅴ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陂塘4座,新建2座陂塘提水泵站及泵房;铺设1#、2#、3#支线管道米,新建支线闸阀井6座,放空井1座,排气井1座等附属构筑物;水库清淤3万方,水库管理区的路面硬化㎡,新建库区管理道路m;新建自动化管理房1座。

施工Ⅵ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管理站自动控制系统工程。

监理标项主要工作内容为:眉县红河向杨家河水库调水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Ⅰ~Ⅴ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

施工Ⅵ标项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5年以上(含5年)水利信息化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水利施工、监理企业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②凡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11日至年8月20日期间登录金岸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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