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红河县委书记、县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张智俊主持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州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中共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督促检查等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文件相关内容,审议通过了《红河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红河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红河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修订)和《红河县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调整方案》,部署下一阶段审计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执行财经法纪制度情况的监督,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力,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促进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二要着眼全面深化改革,及时反映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衔接配套。三要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推进,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四要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依法加强对审计对象的财*收支、财务收支,及其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等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五要聚焦促进就业优先、促进财*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发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落实“六个大抓”举措。六要监督与服务并重,在严肃查处和揭露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帮助被审计单位查找管理漏洞,健全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
县长、县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和涛,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钱真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金顺,县纪委书记、县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易国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莫山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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