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招聘14个管理部劳务派遣制
综合服务柜员的公告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云南有限公司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综合服务柜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及名额
(一)招聘方式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云南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3县市14个管理部综合柜员用工50名,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
(二)招聘名额
三、岗位职责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业务,参与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管理工作;
(二)依据公积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及办事指南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指导服务,按照受理标准审查服务对象提交的资料,对符合受理标准的,提供受理服务;对不符合要求或缺少资料的,告知服务对象补齐补正;
(三)承担对公积金服务事项的咨询、引导和帮办导办工作,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工作要求;
(四)负责公积金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和办理结果文书的整理、存放、流转、运送等工作;
(五)完成其他交办的任务。
四、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红河州常住人口;
2.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
4.有志于投身住房公积金事业,拥有为群众服务的情怀;
5.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6.年龄在25周岁以下(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7.具备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8.身体健康、品貌端庄,普通话标准,工作积极主动,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较强;
9.性格开朗,善于接受新鲜事物,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和抗压能力,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10.愿意服从岗位及工作安排;
11.其他:石屏、泸西、红河、元阳、绿春、屏边、金平河口等8个县市管理部同等条件下当地户籍优先;个旧、开远、蒙自、建水、弥勒和云锡等6个管理部户籍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受*纪*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违纪人员不满五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五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现役*人;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11月7日上午9:00-11月1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期间通过红河人才网招聘公告下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