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白癜风医院用疗效说话一季度陕西城镇居民收入6914元 增速全国第8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昨日公布,一季度陕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914元,收入稳定增长,增速位列全国第8位,消费支出彰显理性。
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列全国第一方阵
一季度,陕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914元(月均2305元),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中位列第19位,同比名义增长8.7%,增速居全国第8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5
%,高于全国1.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0.7%,较上年同期缩小0.3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缩小。在西部十二省市中,陕西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位于第5名,收入水平排第6位。
收入结构优化 财产净收入增速最快
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在一季度城镇居民四项收入构成中,转移净收入占23.1%,较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最大,达到35%。财产净收入增速最快,为17.4%。由此可见,城镇居民增收渠道趋向多元化。
其中,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409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4元,增长5.0%。同时,财产净收入和经营净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有力补充。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662元,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60元。
居民增收有压力 中低收入户增速较慢
目前,陕西居民增收也面临着不少压力。首先是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我省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增大,效益下降。同时,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6397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17元;同比增长7.2%,增速低于8.7%的平均水平。中低收入户居民收入增速相对较慢,与中高收入户收入水平差距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