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正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
年市属各机关团体参加无偿献血人次,占全市总献血人数的15.61%,完成了年度州级下达的机关团体人次的无偿献血计划数。各单位积极组织动员参加无偿献血,保障了全市临床用血供应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公民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血液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年继续在全市开展自愿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
无偿献血事关用血供应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指定分管领导及联络员负责做好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无偿献血的组织、协调和动员工作,务必将无偿献血任务落到实处。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于年4月24日前将《年各单位无偿献血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附件2)报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邮箱:mlxwsjy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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