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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上午,红河县法院执行局收到墨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助扣押被查封车辆的请求,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该车辆在红河县辖区内,希望红河县法院执行局先将该车辆扣押。红河县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四名干警协助,成功扣回一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
案情摘要
据了解,在墨江县做生意过程中陈某与李某之弟李小某产生经济纠纷,申请人陈某便起诉李小某偿还借款,李某是其弟弟的担保人,在墨江法院调解下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但李小某履行了一部分协议之后就一直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李小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墨江法院通过网络查控依法查封了李某名下的车辆。后来陈某打听到李某在红河县生活,该车辆有可能在红河县,不出几天申请人陈某果然在红河县找到被查封车辆,因担心私自前往交涉发生冲突又担心被执行人李某将车开走,便打电话向墨江法院执行干警说明情况,于是就有了上述一幕的发生。
找到被执行人的车辆后,红河县法院执行干警出示了公务证并说明来意,李某丈夫想要将被查封车辆开走,执行干警告诫李某丈夫可能存在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释明法理后,李某丈夫将涉案车辆的钥匙交到执行局干警手中。在与兄弟法院干警沟通后,执行干警将被查封车辆与被执行人李某带到红河县法院进行控制,等待兄弟法院执行干警到来处理。
这起跨地区的执行案件能够圆满执行完毕是红河县法院与墨江县法院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下完成的,充分显示了法院是一家,执行不分你我的一盘棋思想。
法官寄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种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失信行为也逐渐增多,执行难突出。但法院执行干警积极克服困难,迎难而上,认真执行每一起案件,让真正失信者寸步难行、受到惩戒,希望还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珍惜机会,积极想办法履行。守信即守德,守信即平安。
文字
陈志勇
图片
执行局
编辑
王露蒙
一审
白慧二审
杨海帆三审
张林峰
原标题:《执行不分你我外出办案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