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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腊月,年关将至,为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2月6日下午,红河县人民法院开展“哈尼利剑”涉民生案件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案款集中发放会场上,拿到案款的诸多申请人,激动不已,纷纷表示说到:“感谢法官们不辞辛劳四处奔走,帮助我们拿到了拖欠的工资,这个年终于可以踏实过了......”。在集中发放活动会上,包括张先生在内的14名申请人代表拿到了执行款合计33.63万余元,这是本次专项执行行动中涉民生案件申请人春节前的惊喜,久违的期盼兑现了,当事人露出开心的笑容,不住地给法官点赞,专项执行行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着力解决司法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红河县法院通过以下措施确保每一位胜诉当事人权益得以保障。
一、强化学习赋能,助推工作提质增效。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专题部署执行工作上的讲话精神。认真研判执行各项考核指标,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短板和弱项,找出具有针对性、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树立“开局即决战”意识,科学谋划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确保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时代楷模”鲍卫忠先进事迹,汲取榜样力量,始终秉持公正、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引领执行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为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执行善意文明,护航法治营商环境。
健全“立保审执破”衔接机制,挽救危困企业,坚持以实现企业利益和企业经营恢复为双重导向。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对因生产经营出现资金暂时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主要采用“活封”方式“放水养鱼”,让企业边经营边还债,尽可能降低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及时采取“查、扣、冻”措施,努力缩短财产处置周期,执行完毕案件平均用时12.37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审限内结案率98.69%。
三、打造“哈尼利剑”,多举措攻坚“执行难”。
纵深推进“哈尼利剑”各项专项执行行动,重点加强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持续发扬红河县法院人攻坚克难、敢打必赢的过硬作风,用敢啃硬骨头的坚定决心,依法、及时、智慧地运用各种强制措施,重拳出击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迫使其履行义务。自年11月以来,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以来,共拘传被执行人85人、拘留被执行人5人,执行完毕78件,促成和解45件,执行到位金额.3万余元。
四、强化智慧执行,震慑打击拒执行为。
依托智慧法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余条,限制高消费30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条,震慑打击拒执行为。用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