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年10月,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旅游、文化产品(限工艺品)设计、研发、销售;文化教育交流、咨询服务等。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我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才,欢迎有志之士加入,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双向选择原则;
(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适才适岗、岗位匹配原则。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工作严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条件,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讲解员(3名)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学类专业,持有讲解员证及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优先,年龄28周岁以下;
(2)女性身高以上;男性身高以上;
(3)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能力、形象气质佳、性格开朗、有责任心、有从业经验者优先;
(4)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以及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
薪资待遇:-元。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由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环节组成。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简历资料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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