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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
工作的通知
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严格实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把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精准有力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形成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
保稳定的局面,做到“守边有责、守边负责、守边尽责”,牢牢守住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的边境防线,坚决把疫情风险隐患封堵在国门之外。
根据当前疫情发展态势,为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扩散,根据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2号、13号、14号通告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一)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入州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回国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由入州到达县市组织到指定涉外酒店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阳性的,及时通过负压救护车转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和隔离治疗。隔离及隔离观察期间产生的转运费用、食宿费用自理。经自愿自费进行2次核酸检测呈阴性及1次血清抗体检测呈阴性的入境人员,可以在集中隔离7天后,再居家隔离7天。集中隔离点要配专业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提供温馨服务,并帮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解决好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二)持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通过河口口岸和金水河口岸入境的来州人员,以及来华从事必要的经贸、科技等活动且已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有签证的外国人,要在抵达之前3天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报告入州信息,收到相关信息的工作(接待)单位要切实履行境外入州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上报职责,通过核验“云南健康码”状态,及时掌握入境人员信息,不漏一人。
(三)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确有困难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医疗救助。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四)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入州人员,均应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凡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海关对境外入州人员做好口岸卫生检疫,对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等的入境人员,及时移交口岸所在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留观和隔离治疗,确保分类转送、无缝对接。对边检、海关、火车站、社区等各个环节排查的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入境来州人员,采取“点对点”闭环运作,转运至当地集中隔离观察点。
二、落实边境疫情防控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辖责任。河口、金平、绿春三县党委政府要加强疫情防控的统筹部署力度,全面压实各乡镇、村组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主体责任,建立“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人”网格包保和“网格+卡点+巡逻”联动工作机制,充分组织动员党政军警民共同参与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内外联动、畅通沟通机制,切实构筑“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边境疫情防控网络,着力构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大联防、大联控”工作格局。
(二)织密边境防控网络。
一是要坚持关口前移。对所有从口岸入境人员实行“四个一律”防控措施,即一律进行健康申报查验、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一律送指定涉外酒店隔离观察14天,一律进行2次核酸检测,有发热和咳嗽等医院核查治疗。对所有边民实行“三个一律”防控措施,即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越南籍边民(特指从事海关货运装卸、往返边民互市人员)一律劝返,我国边民有发热、咳嗽等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查获的越南籍“三非”人员由各县市党委政府落实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后,通过口岸移交越方。
二是要坚持严防死守。各边境县要进一步充实边境一线疫情防控队伍,按照“每个便道、渡口和重要路口必须有人把守”的要求,组织村“两委”班子、民兵、志愿者等力量,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堵严堵死辖区内的各个非法出入境便道、小路和渡口,特别是两县交界的薄弱地区,要加强防控,确保不漏一处、不漏一人,做到不失守。
三是要坚持精准防控。各边境县要在所有接边村寨出入口全面开展体温检测及查验,严格实行入村境外人员“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严禁边境一线的企业、个人招募聘用非法入境人员。
四是要坚持宣传引导。切实加强对边境一线村民的宣传教育,积极发动群团、志愿组织等进村入户开展好疫情防控知识和边境管理法规宣传,同时通过“村村响”广播,第一时间快速传达政令,发布权威信息,教育引导接边村寨群众“看好门”、“管住人”,发挥好耳目尖兵作用,对非法入境人员及时报告和管控,对举报查获“三非”人员的,由边境管理部门实施奖励,切实将群防群控下沉到“最后一公里”。
(三)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各边境县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快速反应、控制得住、处置稳妥的工作机制,成立各县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一县一策夯实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基础,做好大量边民涌入我州的应急管理和安置预案,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抓好应急工作的队伍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交通保障和安全保障,切实筑牢边境疫情防控屏障。
(四)加强疫情信息收集研判。外办、国安、公安、边境管理、海关、边检等部门和各边境县要建立信息收集、情报会商机制,及时组织分析研判,实时掌握与我州接壤国家的疫情变化形势和疫情防控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五)加大涉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各县市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三非”人员的摸排、遣送力度,加大对偷渡、走私等各类涉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平稳。
三、科学设置边境疫情防控检疫站点
鉴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边境三县疫情防控强度调整回疫情高峰时期,科学设置边境疫情防控检疫站点,同时加强人员配备,由州交通运输局、边管部门共同制定方案下发执行。各边境县、乡镇(农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境外疫情变化,及时调整防控卡点,织密防控网络。
四、工作要求
(一)树立危机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摒弃侥幸心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压实末端责任,做到责任到人,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做好打硬仗、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作风准备和工作准备,更加合理地调配工作力量,统筹抓好医疗物资保障、生活物资供应、社会秩序稳控等工作,做到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确保万无一失,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同时要注重内外有别,严守保密纪律。
(二)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于近期到各相关县市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不坚守岗位、不落实工作等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以铁的纪律保证各项防控责任的落实。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红河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知》(红疫防指发〔〕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危机意识,把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弥疫防指发〔〕24号)要求,全面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摒弃侥幸心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压实末端责任,做到责任到人,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做好打硬仗、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作风准备和工作准备,更加合理地调配工作力量,统筹抓好医疗物资保障、生活物资供应、社会秩序稳控等工作,做到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确保万无一失,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同时要注重内外有别,严守保密纪律。
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适时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不坚守岗位、不落实工作等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以铁的纪律保证各项防控责任的落实。
总编/孔令勇
原标题:《红河州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